如果你英文清單裡有一項本身就帶著逗號,項目與項目之間原本用來分隔的逗號就會失效,讀者分不出哪個逗號是「項目內部的」,哪個才是「換下一項了」。解法很單純:把項目之間的逗號,全部升級成分號。這個邏輯你其實一點都不陌生,因為中文寫清單早就有分工:單純並列的名詞用頓號(、),需要交代更多細節的地方才輪到逗號。英文沒有頓號,所有並列都得靠逗號一個人扛,一旦清單裡某一項自己也需要逗號,兩種工作就撞在一起了。分號,就是英文用來搶回那條界線的工具。
清單裡只要有一項已經帶了逗號,項目與項目之間的逗號就全部換成分號。不是為了讓句子看起來比較「學術」,而是把原本就存在的模糊感拿掉。這件事在中文裡你每天都在做決定,只是換了個符號的名字。
假設你在英文版履歷或研究計畫裡列出論文口試委員,只用逗號會變成這樣:
We had four committee members: Peter Wursthorn, Professor of Mathematics, Ronald Pepin, Professor of English, Cynthia Greenblatt, Professor of Education, and Nada Light, Professor of Nursing.
數一下逗號就會發現問題:「隔開姓名和職稱的逗號」跟「隔開兩位委員的逗號」長得一模一樣。讀者第一次看到,完全可能把「Ronald Pepin」和「Professor of English」誤讀成兩個不同的人。換成分號,界線立刻清楚:
...Peter Wursthorn, Professor of Mathematics; Ronald Pepin, Professor of English; Cynthia Greenblatt, Professor of Education; and Nada Light, Professor of Nursing.
分號負責畫出「委員與委員之間」的界線,逗號則專心處理「姓名與職稱之間」的小事,這正是中文頓號和逗號本來就分好的兩件工作,只是英文裡由分號接手了頓號的角色。
數字或地點並列時也會撞在一起,而且更難察覺,因為每個數字單看都很正常:
The participants in the first group scored 70 points, the second, 60, and the third, 40.
唸出聲,你會在「the second, 60」這裡卡住。換成分號就順了:
The participants in the first group scored 70 points; the second, 60; and the third, 40.
同樣的狀況也會出現在方法段落列出採樣地點的時候,「Hsinchu, Taiwan, Osaka, Japan, and Busan, South Korea」讀起來完全分不出「Taiwan」跟「Osaka」中間其實已經換了一個新地點;改成「Hsinchu, Taiwan; Osaka, Japan; and Busan, South Korea」,分號一放,每個地點就各自獨立,不會互相吃掉。
另一個常見的反向錯誤,是覺得分號「看起來比較學術」,於是硬塞進根本不需要的簡單清單裡。像 apples, pears, and bananas 這種單字並列,不管文章多正式都不需要分號,分號只有在清單裡某一項已經自帶逗號時才派得上用場。這跟中文用頓號的直覺其實一致:單純的名詞並列,你也不會無緣無故在中間加逗號。
如果比起讀文字,你更想看兩分鐘的實際示範,University English Hub 這支影片用同樣的兩個例子把規則走一遍,修改前很適合拿來練習。
這條規則出自 Uni-edit 原始的 Writing Tip 1。如果標點符號這類細節是你希望在投稿前有人幫忙把關的部分,第三級英文編修就是專門處理這類句子層級問題的服務,會連同文法和基本用字一起檢查,而不只是抓錯字。
如果你想在這種小習慣變成改不掉的毛病之前就先看到提醒,Uni-edit 的電子報會一次寄出一個重點,訂閱電子報。